一、制定和调整2016年度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做好2016年度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我们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6】1号)精神,2016年度延吉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在总体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了《2015-2017年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延市政办发【2015】18号)。由延吉人民政府(延市政函【2016】130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以及《通知》中根据我市领导干部流动与调整重新确定了《2016年度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也在《延吉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使我市广大农民更好地了解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
二、调整了2016年度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根据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吉公办字[2015]69号文件精神,市公安局对《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中镇派出所意见栏上不在出具对购机者身份确认证明。因此,2016年6月22日延吉市农业局、延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延吉市2016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的通知》(延市农财联发【2016】9号)。我们将此文件下达之日起取消《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中镇派出所意见栏,不在争取镇派出所对购机者身份确认证明。取消《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四部门对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栏中的市公安局确认程序,即日起原四个部门确认公示改成三个部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确认公示。
三、2016年度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情况
1、2016年度延吉市申请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万元,2015年度延吉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29.37万元,两项共合计479.37万元。截止目前已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8.812万元(剩余5580元)、共五批次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购机户的手中。收益户数185户,共购置了274台农机具(其中轮式拖拉机143台、水稻插秧机21台、牵引式免耕播种机49台、谷物联合收割机3台、自走式玉米收割机58台)。
2、2016年11月30日前延吉市购置补贴核实的待实施补贴的机具有9台(一台玉米联合收割机、八台拖拉机),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595万元。2016年12月1日延吉市农业局、延吉市财政局(延市农财联字【2016】22号)联合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申请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延吉市尚缺口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37万元的请示。
四、做好补贴机具的确认与核实工作
2016年6月21日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拖拉机进行确认核实时发现延吉市依兰镇东兴村六组农民王保生在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处购置的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车上贴的铭牌上的产品信息不同于用户提供的合格证和厂家在农机购置补贴补助管理系统上提供的铭牌上的产品信息。即车上贴的铭牌上拖拉机执行标准是GB/T15370.1-2004、出厂日期是2013年12月份、出厂编号是131214177E,用户提供的合格证和厂家在农机购置补贴补助管理系统上提供的铭牌上的产品信息都是:拖拉机执行标准GB/T15370.1-2012、出厂日期是2015年8月分、出厂编号是131214177E。可以看出出厂编号都是131214177E相同,是同一台拖拉机。但是生产日期不符,是个库存拖拉机。厂家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具有库存拖拉机当新生产的拖拉机来卖的嫌疑。因此,我们没有给此拖拉机和同样3个《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的确认核实。并通知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要求提供本产品的推广鉴定报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2016年7月6日上午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田经理到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办公室送来了本产品的推广鉴定报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我们要求书面说明本产品的引进、销售情况。下午2点田经理提交对本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书》。说明了: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2016年3月从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处进了2013年生产的(说:一直没有出厂)2015年8月分出厂(说:出厂前进行检测过)的六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2013年铭牌改换2015年铭牌)。
因此,我们向经销商联系生产企业把2013年生产的库存产品当2015年生产的新产品来买的弄虚作假、提供假信息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并要求此拖拉机退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铭牌换原来的铭牌后销售。
2016年7月11日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向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提交了《延边民信农机整改计划》。承诺:1、已售出4台车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用户的损失由经销企业和厂家承担);2、将剩余两台拖拉机返回厂家…;4、关于铭牌更换,2013年铭牌已经交于厂家,已经作废,只能继续用2015年铭牌。
2016年7月20日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向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提交了2016年7月19日和拖拉机购机户签的四份《证明》。这四户2016年春季都用全款每台43500元价格购置了《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一台补贴额:11300元)。整改后这四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退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这四户都按每台31000元的价格购置了《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损失(12500元)由厂家和经销商承担。另两台已退回厂家。
此项整改工作中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积极配合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虽然具有和厂家一同窜改提供假信息的行为,但最终积极整改。这四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退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售并承担了损失,四户农民也满意了此交易。此经销商具有对所做的行为负起责任的诚信意识。因此,我们决定将继续给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确认与核实。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在这项整改工作中没有一点悔改过程和表现。此作行为隐瞒了老百姓,企业也失去了诚信。应受到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营销规定的处罚。
此项监管过程保护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了农民的权益,确保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2016年7月27日(延市农函字【2016】27号)《关于处理六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的情况汇报》上报给省农委。
五、2016年12月16日开始全面实施补贴机具的核查工作
延吉市农机系统(管理总站、推广培训中心、农机监理站)分三组和各镇农机推广站(农业推广站)携手,一个镇一个镇地对2016年度(部分2015年度)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部农机具开展核实检查工作,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预计2017年1月15日前结束。
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