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拖拉机进行确认核实时发现延吉市依兰镇东兴村六组农民王保生在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处购置的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车上贴的铭牌上的产品信息不同于用户提供的合格证和厂家在农机购置补贴补助管理系统上提供的铭牌上的产品信息。即车上贴的铭牌上拖拉机执行标准是GB/T15370.1-2004、出厂日期是2013年12月份、出厂编号是131214177E,用户提供的合格证和厂家在农机购置补贴补助管理系统上提供的铭牌上的产品信息都是:拖拉机执行标准GB/T15370.1-2012、出厂日期是2015年8月分、出厂编号是131214177E。可以看出出厂编号都是131214177E相同,是同一台拖拉机。但是生产日期不符,是个库存拖拉机。厂家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具有库存拖拉机当新生产的拖拉机来卖的嫌疑。因此,我们没有给此拖拉机和同样3个《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的确认核实【四户信息是王永林(延吉市朝阳川镇横道村)、徐立株(延吉市朝阳川镇合成村)、王保生(延吉市依兰镇东兴村)、田友贵(延吉市朝阳川镇中坪村)】。并通知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要求提供本产品的推广鉴定报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2016年7月6日上午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田经理到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办公室(地址延吉开发区长白路184号502房间)送来了本产品的推广鉴定报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我们要求书面说明本产品的引进、销售情况。下午2点田经理提交对本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书》。说明了: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2016年3月从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处进了2013年生产的(说:一直没有出厂)2015年8月分出厂(说:出厂前进行检测过)的六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2013年铭牌改换2015年铭牌)。
因此,我们向经销商联系生产企业把2013年生产的库存产品当2015年生产的新产品来买的弄虚作假、提供假信息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并要求此拖拉机退出补贴政策、铭牌换原来的铭牌后销售。
2016年7月11日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向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提交了《延边民信农机整改计划》。承诺:1、已售出4台车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用户的损失由经销企业和厂家承担);2、将剩余两台拖拉机返回厂家…;4、关于铭牌更换,2013年铭牌已经交于厂家,已经作废,只能继续用2015年铭牌。
2016年7月20日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向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提交了2016年7月19日和拖拉机购机户签的四份《证明》。这四户2016年春季都用全款每台43500元价格购置了《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一台补贴额:11300元)。整改后这四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退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这四户都按每台31000元的价格购置了《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损失(12500元)由厂家和经销商承担。另两台已退回厂家。
此项整改工作中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积极配合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虽然具有和厂家一同窜改提供假信息的行为,但最终积极整改。这四台《五征牌WZ404》轮式拖拉机退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售并承担了损失,四户农民也满意了此交易。具有对所做的行为负起责任的诚信意识。因此,我们决定将继续给延边民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确认与核实。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在这项整改工作中没有一点悔改过程和表现。不知多少台 2013年库存产品改成2015年产品来买、隐瞒老百姓,企业失去了诚信。应受到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营销规定的处罚。
此项监管过程保护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了农民的权益,确保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201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