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决定
延市政函【2016】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6】1号)、《2015-2017年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延市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延吉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在总体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做出如下调整。
一、关于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二、关于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类22个品目(见附件1)。
三、关于机具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时,全省将统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标准,并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结算。
四、关于补贴机具数量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5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的通知》(吉农机函[2015]15号)执行,即补贴对象购买机具均无数量限制,购买机具验收合格后即可享受补贴。
五、关于补贴操作时间
2016年度补贴操作时间不再按照春季和秋季分段执行。全年购机补贴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在购机补贴截止时间后,不再办理购机补贴核实确认手续。2017年不再对2016年购置的补贴机具实施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函【2015】27号)精神执行。
六、关于补贴产品
凡在吉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由其产品生产企业自愿向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分类归档申请,由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补贴范围并对其产品进行归档。农机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补贴产品,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名牌。其出厂编号等标识,应当具有唯一性。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能享受购置补贴。
七、建立企业诚信制度
2016年,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补贴产品的经销企业,由其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对其所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农机生产企业要将经销企业和其补贴产品信息自主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并对录入系统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申请补贴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安全等方面产品标准生产其补贴产品。对违法、违规、违纪销售补贴机具的生产、销售企业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的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实施补贴产品对比识别监管制度。健全完善补贴操作管理系统,对已补机具实行系统自动识别监管,严防“一机多补”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经销商信息公开制度。由农机生产企业将其确定的经销企业,自主录入到我省补贴系统,公开经销商信息。
(三)建立补贴产品公开制度。由农机生产企业将其销售的补贴产品,自主录入到我省补贴系统,公示其产品信息。
(四)建立购机信息即时公示制度。按照国家对购置补贴机具对象实施信息公示的要求,健全完善公示操作方式,通过补贴系统对购机补贴对象实行核机后,即时公示操作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九、关于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补贴资金使用安排、补贴实施办法及相关工作措施继续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精神执行。
十、根据人员编制调整重新确定《2015—2017年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即如下:
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朴林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朴圣玉 市纪检委常务副书记
李万洙 市财政局局长
李京虎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池龙云 朝阳川镇镇长
金勇虎 依兰镇镇长
张学斌 小营镇镇长
刘 刚 三道湾镇镇长
付青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盖延林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楚春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 哲 市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并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金哲兼任。
附件1:
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6年度)
(9大类22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深松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穴播机(四行以上)
2.1.2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水稻摆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两行以上含两行;不含兼收小麦型)
4.2.2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3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3.1青饲料收获机
4.3.2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
4.4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4.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清选机械
5.1.1粮食清选机(含色选机)
5.2干燥机械
5.2.1粮食烘干机
6.排灌机械
6.1喷灌机械设备
6.1.1喷灌机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7.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7.1.1压块机
7.1.2颗粒饲料压制机(含秸秆膨化机)
8.动力机械
8.1拖拉机
8.1.1轮式拖拉机(40马力及以上)
9.其他机械
9.1废弃物处理设备
9.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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