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要闻  |  行政通知  |  补贴政策  |  补贴标准  |  补贴产品 补贴申请程序
推广目录  |  政策咨询  |  规章制度  |  公示信息  |  曝光台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补贴政策
请选择字号【 】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2017-6-2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2015-2017年延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延市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延吉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在总体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补贴政策,加快提高我市农机化装备能力和水平,现做出如下调整:   
一、关于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二、关于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根据种植结构调整需要,在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基础上,将马铃薯播种机和收获机、花生收获机和剥壳机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大类16小类26个品目(见附件1)。将补贴重点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所需主要机械装备和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及装备技术聚焦,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着眼农机化发展短板和滞后环节,重点围绕改善农机应用条件和强化机具供给。根据农机化发展需求,拖拉机购置补贴范围,由购置40马力(含4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调整为购置30马力(含3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  
三、关于机具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档产品本省(或相邻省区)上年平均价格的30%测算。为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对个别产品补贴额高于50%的,暂缓办理该产品补贴手续。对因上述原因暂缓办理补贴手续的,由该产品生产企业在收到相关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做出说明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对非因重大技术突破带来农机制造成本下降和未主动做出说明的,按照不高于其销售价格40%的补贴实施补贴。
四、关于补贴机具数量
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补贴政策,对今年购置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机具,在补贴实施年度内经核实确认,均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并享受购置补贴,满足广大农民对购置农机具优先用于农业生产需要,提高农机具购置使用效益。
五、关于补贴操作时间
  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在2017年11月30日后,不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2018年不对2017年购置的未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的农机具实施补贴。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对今年购置的经补贴对象申请并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后未能实施补贴的农机具,在2018年按照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优先给予补贴。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精神执行。
六、明确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和相关要求
凡在吉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享受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其产品生产企业自愿向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产品补贴分类分档申请,由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补贴范围并对其产品进行归档。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经营的补贴产品,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名牌。其出厂编号等标识,应当具有唯一性,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能享受购置补贴。
  七、建立企业诚信制度
  2017年,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补贴产品的经销企业,由其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对其所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农机生产企业要将经销企业和其补贴产品信息自主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并对录入系统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申请补贴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安全等方面产品标准生产其补贴产品。对违法、违规、违纪销售补贴机具的生产、销售企业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的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实施补贴产品对比识别监管制度。健全完善补贴操作管理系统,对已补机具实行系统自动识别监管,严防“一机多补”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经销商信息公开制度。由农机生产企业将其确定的经销企业,自主录入到我省补贴系统,公开经销商信息。
  (三)建立补贴产品公开制度。由农机生产企业将其销售的补贴产品,自主录入到我省补贴系统,公示其产品信息。
  (四)建立购机信息即时公示制度。按照国家对购置补贴机具对象实施信息公示的要求,健全完善公示操作方式,通过补贴系统对购机补贴对象实行核机后,即时公示操作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九、关于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补贴资金使用安排、补贴实施办法及相关工作措施继续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精神执行。
十、根据人员编制调整重新确定《2015—2017年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即如下:
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义弘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升日 市纪检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万洙 市财政局局长
李京虎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池龙云 朝阳川镇镇长
金勇虎 依兰镇镇长
张学斌 小营镇镇长
王 晶 三道湾镇镇长
付青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风岐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金永旭 市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并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金永旭兼任。

作者/出处: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 阅读次数 [1436]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 | NEW
 延吉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延吉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农机购置 补贴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延吉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延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暂行)
 延吉市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公示单
 延吉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热门 | HOT
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72648]
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62712]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20问  [62668]
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 [61925]
在全省2010年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9040]
长岭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58129]
吉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 [57048]
任克军主任在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6560]
2009年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有关政策解答 [56151]
任克军在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6055]
主办单位:延吉市农机管理总站   地址:延吉市开发区长白路184号   邮编:1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