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对申报《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单位进行审核
2017年1月10日延吉市农业局、延吉市财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到依兰镇,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6】9号)精神和延市农财联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按照“一乡一个”的布局,对2017年延吉市依兰镇,经自主申报,镇政府推荐的,延吉市依兰镇《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单位《延吉市新主体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审核。
根据提供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和依兰镇推荐《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项目,会议上项目单位负责人员对检查组人员的提问做了相应答辩,检查组对土地经营情况进行了上门调查,并且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已拥有设备进行了现场勘查,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现予公示。



